中国两高司法解释将实施 保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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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和适用法律进行了进一步明晰。不仅是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房产中介之间交换公民个人信息也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央视网等媒体今天(29日)报道,不久前,上海警方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全是房产中介,犯罪嫌疑人在一笔交易中就出售了1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出售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舒某,以及购买信息的王某都在上海从事房产中介工作。在交易中,王某花1000元人民币向张某、舒某购买了150个小区共10万条业主的信息。这些信息非常详细,包括姓名、电话、住址、购房时间等。

警方发现,这10万条业主信息中有一部分是张某和另一家房产中介门店老板丁某交换来的。此外,警方还在张某和舒某的电脑中发现了车主信息、股民信息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经初步统计共有40多万条。目前四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张某和舒某被批准逮捕,对于涉案海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来源和流向,警方正进行进一步侦查和审理。

报道指,为了提高业绩,房产中介之间交换公民个人信息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潜规则”。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朱杰指出,交换信息在房地产中介这块特别多,他们通过交换扩大自己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资源。

对此,即将实施的司法解释规定,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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