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对婚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 过错方应赔当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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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日前表示,家事审判应宣德扬善、淳风化俗,通过家德家风建设促进公德民风建设。要弘扬家庭美德,对于重婚、家暴、婚内与他人同居、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背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应依当事人请求判决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做到“赔当其过”。

据中新网报道,杜万华强调,家事审判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全国性司法改革工作,要依靠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家事审判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家事纠纷化解合力;要依靠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家事特别诉讼程序制度建设;要依靠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家事审判机构和人员专业化;要积极吸收少年审判在司法理念、审判方式、硬件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积累的有益经验和司法成果,促进家事与少年审判的整合;要变单项突进为全面推动,坚持软硬件并进、多举措共推、制度与队伍建设并举的工作思路。

杜万华称,家事审判应宣德扬善、淳风化俗,通过家德家风建设促进公德民风建设,通过社会主义新型家庭关系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关系建设,通过维护家庭成员整体利益最大化实现人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全面发展。

他强调,各地人民法院要在继承父慈子孝、夫敬妻爱、兄友弟恭等中华传统家庭美德的基础上探索新时期家庭成员行为规范,着力解决当前部分家庭成员行为失范导致的家庭纠纷频发问题;要弘扬家庭美德,对于重婚、家暴、婚内与他人同居、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背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应依当事人请求判决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做到“赔当其过”。

此外,杜万华称,要坚持夫妻之间权利与义务、责任相统一原则,维护夫妻共同财产制基础上共同责任制,强化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维护家庭稳定和交易安全;要适当把握离婚自由与家庭责任之间的关系,对于拒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赡养老年人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强化其义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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