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 大陆检方: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

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入庭旁听。(新浪微博岳阳中院官方帐号)
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入庭旁听。(新浪微博岳阳中院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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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大陆湖南省岳阳中级法院,今天(11日)上午9时30分起对民进党前党工李明哲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一案案举行一审开庭审理。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和部分台湾媒体获准进入旁听。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有关大陆籍被告人彭宇华,台湾籍被告李明哲等人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今天9时30分于在岳阳中级法院第14审判庭开庭审理。

彭于华在回答审判长询问时,提到已于8月7日收到起诉书;李明哲也表示同日收到,并表明内容属实。

对于审判长询问两人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双方皆回答没有。

审判长表示,2017年8月11日组织控辩双方,辩方对案件管辖不持异议,不申请启动排非程序,不申请调集新的证据,不申请重新勘验检查,不申请证人出庭。对于审判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

指控被告人犯控颠覆国家政权2017年8月4日提起公诉,并指定由岳阳中级法院审理,宣布组成人员公诉人。

起诉书表示,彭于华为男性,1980年出生,高中肄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理财经理,现住在湖北省。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经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李明哲,1975年出生,台湾居民,自述居住台北市大安区光复南路,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与彭宇华案合併侦查。由广东省国家安全局逮捕,由国安局争长。已于2017年7月4日告知有权委托辩护人,审查了全部的案件材料。

据报道,彭于华2012年以来,拉拢李明哲等众多境外人员,制定了组织纲领,还分别通过组织成员插手炒作热门事件,发动诋毁政府部门和制度的言论,煽动他人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检方表示,彭于华2012年5月创建两岸牵手QQ群,李明哲于2012年9月加入,后更名为围观中国。并建立核心小组QQ群。

李明哲提交的心得报告,对于中国大陆社会现状进行抨击,鼓励多党执政。

检方指出,成立梅花公司组织,并写了运作书。对国内国际形势进行分析,以建立政党,推反国家政治制度为目标。为推进梅花公司的运作实施,并提出最终颠覆国家政权的目标。李明哲担任分群的管理员并负责成立了围观华中QQ群,组织成员达2000余人。

检方也提到,李明哲多次透过网络组织活动,在多个QQ群中,2012年6月以来就有针对性的事件进行炒作。在福建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等组织聚会活动,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起诉书宣读完毕后,被告李明哲随后被要求退庭,并由法警带出法庭。

据报道,岳阳中级法院官方微博,以视频和图文播出庭审情况。但由于新浪微博有每条上架影片只能一次拨出15分钟的限制,加上过程有延迟,也被大陆网民批评。

岳阳中级直到上午9时42分,才首度播出约两分半钟的开庭前准备影片。画面显示,审判长、法官和相关旁听者入席的过程,但并未见到被告李明哲或彭宇华等人。而李明哲案正式的庭审片段,直到上午10时9分以后才开始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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