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鼓励举报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奖励最高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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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甘肃省日前出台了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奖励办法。9月26日,澎湃新闻从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获悉,为动员群众参与全省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该委员会决定,在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全省专项斗争期间,对举报“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最高可得到奖励20万元(人民币)。

该《办法》所指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是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发现的与“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线索,主要有九种情况:

一、插手纠纷、行凶作恶、欺压百姓、抢占市场、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收取保护费、扰乱公共秩序的黑恶势力活动线索。

二、混迹运输、物流、采砂、集贸市场、建筑行业、工矿企业等进行非法经营、抢占货源、强拉强运、强买强卖、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市霸、菜霸、矿霸、砂霸等各类霸痞活动线索。

三、经营赌博、色情等场所,实施组织介绍强迫容留妇女卖淫、参与“黄、赌、毒”,以及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利用宗族势力等影响操控基层公共事务、侵占掠夺集体资源、公共财产的案件线索。

五、利用邪教、封建迷信等拉拢裹挟群众、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六、组织宗族、家族势力或他人参与堵门堵路、干扰工程建设、非正常上访、“医闹”等闹事活动线索。

七、基层干部勾结黑恶势力或为其充当“保护伞”,垄断集体资源,抢占集体和群众土地,牟取非法利益、进行贪污腐败的违法犯罪线索。

八、采取非法方式干扰、操纵和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方面的线索。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该《办法》规定,对公民举报且被甘肃省公安机关采用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等级评定,并根据其作用、效果等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一级线索:对侦破省级督办、部级督办大要案件或查获大要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起到直接的关键性作用的重大线索,原则上奖励人民币50000—200000元。

二级线索:经查证属实被列为部级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人民币20000—50000元。

三级线索:经查证属实被列为省级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

四级线索:经查证属实被列为市级督办黑恶势力案件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

五级线索:经查证属实被立为一般“村霸”等霸痞势力或宗族恶势力等案件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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