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 贪污受贿案一审获刑八年、罚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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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13日)公开宣判“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法院对被告人杨秀珠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下同,10.29万新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0万元;追缴杨秀珠贪污、受贿所得2639万9455元。

据新华社报道,经审理查明: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被告人杨秀珠利用担任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市长助理、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款共计1904.5155万元;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735.43万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秀珠的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杨秀珠主动回国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另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杨秀珠2003年4月获悉犯罪行为败露后,在任上外逃,先后窜逃至中国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等地,曾向法国、荷兰先后提出“避难”申请,被驳回后,她又于2014年5月逃往美国并再次提出“避难”申请,并一度扬言“死也要死在美国”。最终她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等方面的施压和劝说下,于去年11月中回国投案自首。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曾就此表示,中美在杨秀珠案等一系列案件上的执法合作成功实践表明,腐败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敌人,以“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原则开展反腐败执法合作,越来越成为国际共识,国际社会反腐败执法合作越来越富有成果。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此前发布的消息,随着“百名红通人员”第46号孔广生本月12日投案自首,目前中国“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48人,接近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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