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告台北检察长洩密 将申请侦查移转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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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媒体报道台湾前总统马英九涉主导中视交易等三中交易案,涉图利中视买家4.8亿元(新台币),马英九今天下午三点多,突然现身台北地检署,并以告发人身分告发台北检察长刑泰钊,以及负责侦讯他的主任检察官汪鑫健洩密;稍早马结束应讯,陆续前往高等检察署、最高检察署提出告发,强调台北地检署调查此案已不适任,将向上级法院声请移转管辖。

台湾自由时报称,马英九讯后表示,今告发检察长刑泰钊、主任检察官王鑫健洩密,实在是忍无可忍,从台北地检署重启侦办三中案以来,一直有各种扭曲事实的错误传闻,他基于尊重司法一直隐忍不发;直到上月29日,他到台北地检署侦讯14.5小时,各种违背事实、离谱夸张的侦查细节,不断被少数媒体报道,而这些媒体得到的所谓独家消息都是片断的,不真实的。

马英九强调,这样的洩密,是洩露不实的机密,选择性的洩漏对被告不利的资讯,有些部分他们合理怀疑是检方洩密,例如查扣上百片光碟,张哲琛的供词等,除了检察官外,谁会知道这些内容呢?为何检察官可以公然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洩密呢?这些内容很多显然是检察官自行延伸,或者断章取意扭曲出来的,今天《镜周刊》就是一例,报道提到“那就回馈给他”这句话,“我像是会说这句话的人吗?”

马英九指出,他从来没有指示回馈、图利任何人或任何单位,所有他参与过的会议,所有买卖均依法行事,不可有违反暴利之情事,但台北地检署一再洩漏不实且扭曲的侦查细节,对比起诉他洩密案时振振有词,他觉得实在很可笑,他的发言人上周已要求台北地检署对外公开声名,但迟至今日,台北地检署皆未正面回应。

马英九强调,这样的办案方式,已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平办案原则,也就是对于被告有利、不利的事项都要注意,这样下去怎么可能公平公正的办案?他们认为,北检以及侦办本案的检察官已经不适任继续调查本案,将向上级法院声请移转管辖,希望检察总长可以发挥检察一体的职权,公平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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