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被羁押四年多后获国家赔偿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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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云南省西双版纳中级法院(中院)前天(20日)发布裁判文书称,决定支付云南一男子被侵犯人身自由四年多的赔偿金6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12.39余万新元)。

据中通社昨天(21日)报道,中国云南省猛腊县男子卢荣新因被指控强奸、杀人而两度被当地法院判处死缓,2017年1月云南省高级法院改判其无罪。

云南西双版纳中院前天作出对卢荣新的国家赔偿决定,该名男子已于昨天收到6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款,且对于赔偿未提异议。

中国裁判文书网前天公布了这一赔偿决定书。决定书称,云南西双版纳中院决定支付卢荣新被侵犯人身自由四年多的赔偿金40万余元、精神抚慰金20万余元,两项合计60.9686万元。

决定书显示,从2012年9月20日到2017年1月6日,卢荣新共被羁押1570天。

据了解,2012年9月10日晚,云南省西双版纳猛腊县一村民邓某(女)被发现在自家死亡。经警方侦查,认定犯罪嫌疑人为卢荣新。

卢荣新被西双版纳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此后,云南高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卢荣新仍被判死缓两年。

宣判后,卢荣新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1月,云南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法院认为,经重新审查,此前据以定案的DNA检材提取、鉴定以及被告人有罪供述、现场指认笔录等证据取证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上诉人犯故意杀人、强奸罪的事实、证据经查证不实,故二审宣判卢荣新无罪。

另据报道,云南省普洱市中级法院昨天对此案真凶作出一审宣判。犯罪嫌疑人洪树华因涉嫌强奸、故意杀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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