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中国必须更注重发挥宪法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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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周六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表示,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路透社昨天(25日)引述 新华社当天报道,指习近平在政治局就中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习近平表示:“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他说,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习近平也强调,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充满自信,对宪法确认的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

他说:“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习近平同时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据报道,1月19日闭幕的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

路透社指出,从19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中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四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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