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进一步放宽要求 中专学历即可零门槛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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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发布会,公布了“人才新政24条”的补充意见。补充意见一共9条,拓宽了租房补贴的受益范围,提高了租房补贴金额,并在全国首创“订单式”引进博士。

据澎湃新闻报道,补充意见进一步放宽“零门槛”落户的要求,只要是3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大专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5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均可落户沈阳。“如果没有购买住房,可以使用亲属家住房,也可以使用租赁住房,还可以落户在公安部门设置的人才专用地址。”沈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以前,沈阳市只允许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对往届毕业生和本科以下应届毕业生,均要求就业后方可落户。现在,沈阳市进一步放开落户门槛,对符合条件的中专以上学历人才均实行“先落户后就业”,将人才落户与就业脱钩,真正实现“零门槛”落户。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外地毕业生来沈求职面试,沈阳市提出开设“人才驿站”,为来沈求职、应聘的外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往届毕业生,提供10天内免费入住的服务。

同时,全面实行高层次人才“清单制”、帮办制服务,依托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对相应人才提供“两个清单”(服务清单、政策清单)、免费实行“五个帮办”(引进落户、创办企业、政策兑现、社保医疗、子女就学等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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