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部长:假如我被发现违法 就会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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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长吴茂昆再添争议,国民党立委柯志恩昨天在立院教育委员会质询时,当面质疑吴茂昆担任东华大学校长任内,到美国设立公司、并挂名负责人,这是重大行政瑕疵。吴茂昆答询说,在美设公司是为了申请专利的权宜方式;他强调,“假如我被发现违法,就会下台。”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柯志恩说,吴茂昆担任东华校长时,曾到美国成立公司,到大陆申请专利。吴茂昆虽是其中一位发明人,但发明权利应在东华,东华若无技转,吴茂昆当时身为校长却在美国设立公司并挂名负责人之一,这可能是行政上的重大瑕疵,涉及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第十三条,公务员不得经营商业或投机事业,要求吴茂昆提出完整说明。

昨天是吴茂昆接任教长后首度到立院备询,他答询表示,他是专利发明人,也有参与研究工作,这个专利权属于东华大学;在美的台湾科学家欧阳彦堂帮他们在美国申请专利,四位专利拥有人都是东华师生。柯志恩追问,“东华有没有技转给你?”吴茂昆回称,还没有。

至于是否有适法性问题,吴茂昆说,“我要了解一下,适法性我不太清楚”。但他强调,这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得到专利。立委张廖万坚质询时,吴茂昆答说“我不认为我有问题”,所做的事情都没违背法令,在美开公司和大陆申请专利,“以我的认知,都是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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