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客户资料卖给大耳窿 第一通前客户服务员判监和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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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客户服务员帮大耳窿偷客户资料,他也把资料卖给合法放贷商,短短半年内泄露至少224名客户的资料。

被告郑坤宏(33岁)今天承认协助大耳窿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受贿、行贿及盗取资料等269项控状,法官判他坐牢17个月和打三鞭,以及罚款9万元。此外,他得缴付5400元的罚金。

由于他无法支付罚款和罚金,因此必须坐牢14周代替。

被告案发时在电信公司第一通工作。大耳窿给他一些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他进入客户资料库搜素,若资料跟第一通的客户符合,便将名字、联络电话和地址通过电邮传给大耳窿。

被告也把空头介绍给在新电信当客户服务员的朋友朱国良(36岁)。朱国良找到资料后交给他,由他传给大耳窿。他过后付钱给朱国良。

从去年7月6日到9月7日,被告提供大耳窿至少41名客户的资料,他共获得5400元酬劳。而他付给朱国良的酬劳为1475元。

除了放高利贷者,被告也偷客户资料卖给合法放贷商。他在去年3月7日到6月24日间盗取183名客户的资料。(人名译音)(联合早报记者:侯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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