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男人”对女生做出猥亵行为 被判坐牢8个月

“假男人”对女生做出猥亵行为,被判坐牢8个月。(档案示范照)
“假男人”对女生做出猥亵行为,被判坐牢8个月。(档案示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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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有妻女的无业‘男子’,承认性侵13岁女邻居后,今天下午被高级法官简廷照判拒绝她的认罪,撤销她所有20项以假阳具(dildo)和手指性侵女生的罪状,因为性侵罪状只能用在男性被告,而非女性被告。

简廷照法官只裁定被告朱妮卡(无业,39岁)一项对女生做出猥亵行为的罪状成立,判她坐牢8个月。

被告因为须办理私人事宜,要求延迟服刑。法官令她六周后(5月24日)服刑。

代表被告的律师苏妲奈尔以“欣喜若狂”来形容她和被告的心情,“这是出乎意料的事。被告如释重负,但还是对她所做的感到很抱歉。”

被告的两名“妻子”也出庭旁听。根据法律,被告与她们同性,婚姻因此无效。

苏妲奈尔律师说,被告完成刑期,就会进行变性手术;一旦取得合法的性别,再与妻子正式结婚。

有男人心、女人身的朱妮卡,是在去年12月7日承认20项以假阳具(dildo)和手指性侵女生,以及一项对女生做出猥亵行为的罪状。

被告是从2012年3月至2013年12月,性侵当时十三四岁的受害者。女生与被告一家熟络,常与兄妹到被告家过夜。

被告在女孩的推特上得知女生喜欢她,就去问女生。女生向被告表白,两人开始有感情,进而发生性关系。

被告承认15次用假阳具、另五次用手指性侵女生的罪状,以及一项对女生做出猥亵行为,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罪状。控方以其中七项提控她,余项交给法官下判时考虑。

为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道足以泄露其身份的资料。

被告身型和低沉的声音如同男性,她渴望当男人,穿着举止像极男性,甚至跟两名女子结婚,还有了女儿。瞒天过海多年后,却因被揭发性侵13岁女邻居,两个“妻子”方知“丈夫”竟是女儿身。

被告面对的性侵罪,可判坐牢最长20年,另加鞭刑。不过,法官已拒绝接受她的认罪。

2001年,被告的第一个女友跟另一男人有了关系而怀孕。女友以为孩子是被告的,通知被告。被告认为这是天大的好消息,既可以顺水推舟组织家庭,又可以继续隐藏身份。她利用假护照,带女友到印度尼西亚结婚,两人的“女儿”如今已13岁。

被告过后又爱上另一女子,2008年到印尼注册结婚。

她称根据印尼的巴塔克(Batak)文化,“阳具”不能被人看到和触摸,两个妻子因此从没看过。(联合早报记者:傅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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