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案 瑞恩被判罚款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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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涉嫌驾车撞倒电单车的本地电视红星瑞恩,今早承认“未谨慎和注意驾驶”条文的传票后,被判罚款700元,各级驾照不必吊销。

全名卢瑞恩(Lu Rui En,35岁)的瑞恩,在上周三(6月22日)被控于今年4月12日下午4时16分,开着SKT222R的宝马跑车进入金文泰2道第331座组屋的停车场时,没有谨慎和注意路况,也没好好控制汽车,导致车子撞向路堤,再撞向停在那里的电单车。

资深主控官莎拉副检察司提呈案例,要求法官判瑞恩罚款600到800元,吊销驾照三到四个月。

瑞恩今早一身黑出庭,神色颇为凝重。 当法官问瑞恩是否要为自己求情时,她用英语直接回说"no"。

法官说,本案没涉及酒驾成分,也没造成任何的个人伤害,而且车辆也只是轻微损害。所以,罚款已足够,不必吊销驾照。

据了解,瑞恩已通过保险公司赔偿电单车司机。(联合早报记者傅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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