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向女儿伸“狼爪” 判监1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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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一名男子在女儿成长的过程中多次非礼她,甚至逼迫女儿与他肛交,今天被判坐牢12年半。

51岁被告承认七项控状,他在2005年在后港家中跟10岁女儿肛交和四次非礼她,逼她替他手淫等。他在相隔九年后,于2014年再次对女儿伸出狼爪,女儿当时已19岁。

被告育有两名儿子和一名女儿,女儿排行第二。

2005年10月21日至31日间的某天下午,被告接女儿放学后趁两名儿子不在家时,把女儿叫到主卧室里侵犯她。被告侵入女儿的肛门达两三分之久,根据案情,女儿虽然觉得很痛,但是因为担心被父亲责骂,所以强忍着泪水,直到她再也忍受不了才哭了出来。

被告在这段期间内还先后几次非礼女儿,女儿过后问他是不是所有的父亲都会对女儿做这种事,被告听了后吓了一跳。

2014年,被告两次非礼女儿触摸她的私处,其中一次还边手淫。女儿事后离开家里,并报警揭露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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