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账、抵触移民法令 控方促判杨寅监两年半至三年

杨寅和老妇钟庆春(档案照片)
杨寅和老妇钟庆春(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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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前导游杨寅为了获得永久居留权欺骗五个政府机构,控方促请法官就他做假账、欺骗和抵触移民法令等347项罪状判他监禁两年半至三年。案件明天下判。

杨寅(42岁)今年5月认下这347项罪状。他为了替自己申请永久居留证和帮妻子长期探访准证,在2009年至2014年间欺骗人力部、移民与关卡局、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和国内税务局。

主控官陈明龙副检察司今天陈词时说,杨寅在新加坡的五年期间不是在犯罪,就是准备犯罪,他没有一份正当职业对新加坡经济毫无贡献,根本不符合申请永久居留权的基本资格。

杨寅先和一名本地女子合伙开一家空壳公司,再谎报薪水申请准证和永久居民权。他还设立银行账户领取薪水并进账,更请了会计师过账目,以及提交损益表制造假象。

除了这347项控状外,杨寅也另认了两项失信老妇钟庆春(87岁)110万元的控状,失信罪预计这个星期五下判。针对这两项失信罪,控方早前促法官判他坐牢10至12年。

控方也要求法官把两组刑罚分开执行,换言之,若法官接受控方的建议,杨寅的总刑期可达12年半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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