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一马公司洗钱案 杨家伟被判坐牢两年半

杨家伟早前陪马国商人刘特佐等人到美国赌城观拳击赛时,在赛场拍的照片。(呈堂照片)
杨家伟早前陪马国商人刘特佐等人到美国赌城观拳击赛时,在赛场拍的照片。(呈堂照片)

字体大小:

涉一马公司洗钱案的杨家伟,四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后,今天下午被判坐牢两年半,刑期从今年4月16日算起。

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前财富规划员杨家伟(33岁)是一马公司案第三名被治罪的被告。

他共面对欺骗、妨碍司法公正、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接收赃款、转移赃款和伪造文件罪共11项控状,其中四项已判刑,另七项料最快明年4月开审。

杨家伟是本地最大起洗黑钱案的“核心人物”,被指积极联络和教唆证人,以便隐瞒犯罪证据,但他不承认四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的罪状态。法官昨天盼判他罪成,今天判刑。

前银行董事经理易有志(57岁)和前银行董事谢尤凤(45岁,译音)是一马公司案首两名被治罪的被告,两人是上司与下属的关系。

他们各被控三项伪造文件及四项没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易有志上月11日判监18个星期和罚款2万4000元,谢尤凤上周五判坐牢两周及罚款一万元。

本案涉及多家公司,涉款数十亿美元,涉案者超过10人,也是我国商业事务局有史以来最错综复杂和最大起洗黑钱案。

至今有四人涉及一马公司案被控。除了被治罪的这三人,还有一被告洪伟庆(38岁)被控一项行贿罪,其案件在审前会议阶段。(人名译音)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