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周内七次偷窃 南大教授被判接受强制治疗18个月

被告余明裕。(海峡时报)
被告余明裕。(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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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理工大学一名教授三个星期内七次偷窃总值400多元财物,法官基于他的精神状况,今天判他接受强制性治疗18个月。

被告余明裕(55岁)是在上个月20日承认七项偷窃控状,法官要控方提呈强制性治疗报告,看他适不适合接受这种以社区为基础的刑罚。

案件昨天下判,控方提呈的报告推荐余明裕接受强制性治疗。根据报告,被告案发时抑郁发作(depressive episode), 可能是导致他犯案的因素。

余明裕案发时是南大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教授,他是在2016年1月9日至29日间犯案。

失窃的两家职总平价合作社旗下的便利店分别设在武吉知马路和杜尼安路的埃索油站。

余明裕所偷的物品,最便宜的是价格1元8角的牙膏,其他包括汽车清洁剂、空气芳香剂、喷发剂、玻璃清洁剂、便携充电器(power bank)及黄梨挞等。他每次偷走的物品总值最少24元,最多133元。

便利店是在1月30日报警,警方过后逮捕余明裕,并在他家中搜出一些物品。余明裕事后偿还25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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