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扬指何晶从未获授权拿走李光耀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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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扬表示,他和姐姐李玮玲作为李光耀遗嘱的执行人,从未授权何晶拿走她承认有拿走的物品,而何晶事后才通知执行人,并不代表何晶有干涉的权利。

李显扬今天上午11时01分再次在面簿发帖,指何晶代表总理公署的做法,已经逾越了总理公署的法律权利。

他说,李玮玲和他原则上都不反对将李光耀的私人物品借给国家文物局。“的确,我们把父亲的许多私人物品拿给国家文物局去展览——‘某个高层’下令解除契约后,国家文物局曾尝试归还。”

李显扬也再次强调,留在李光耀房产中的物品,应由执行人来处理,而根据李光耀七份遗嘱的任何一份,何晶或李显龙总理都不是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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