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56岁或以上的公众可选择第二次更新身份证

56岁以上公民和永久居民再更新身份证的规定并非强制性。他们也可选择不更新身份证。(档案照片)
56岁以上公民和永久居民再更新身份证的规定并非强制性。他们也可选择不更新身份证。(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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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56岁以上的公民和永久居民,可选择第二次更新身份证。

移民与关卡局今天发文告宣布,所有在1962年1月1日前出生的公民和永久居民,而且过去10年不曾更换身份证者,可选择第二次更新身份证。

国人在15岁登记身份证后须在30岁更新身份证。政府今年规定,所有国人在满55岁前必须再更新身份证。今年超过55岁者则无需更新身份证。

符合资格的身份证持有者将在接下来五年收到当局的通知书,他们可在一年内更新身份证。国人在收到通知书前,不必采取任何行动。

国人在更新身份证时,需提供近照并更新个人资料。

56岁以上公民和永久居民再更新身份证的规定并非强制性。他们也可选择不更新身份证。

此外,公民和永久居民在护照失效或再入境准证(re-entry permit)更新期限的三至九个月前,会收到当局的通知书。为方便起见,移民与关卡局鼓励他们同时更新身份证,和申请护照或再入境准证。

更新身份证者可通过移民局网站提交表格,也可选择到移民局大厅的自助服务站完成手续。

一般情况下补办身份证的费用为60元。如果身份证持有者在收到通知书一年内重新更新,可享有津贴,新加坡公民的费用在津贴后为10元,永久居民则得付50元。约有88万名56岁以上的身份证持有者,可以在获津贴情况下,选择第二次更新身份证。

当局将在成功更新身份证后再次发信通知持证者前去领取新身份证。公众可上网www.ica.gov.sg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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