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银行及渣打信托分别被罚款520万元和120万元

渣打银行新加坡分行和渣打银行信托(新加坡)因违反金管局的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条例要求遭罚款。(档案照片)
渣打银行新加坡分行和渣打银行信托(新加坡)因违反金管局的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条例要求遭罚款。(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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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今天宣布,渣打银行新加坡分行和渣打银行信托(新加坡)因违反金管局的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条例要求,遭金管局分别罚款520万元和120万元。

金管局今天发布文告说,渣打银行的违例行为发生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时期,当渣打银行新加坡分行客户的信托账户,从渣打银行信托(根西岛)转移到渣打银行信托(新加坡)。

金管局说,它认为在上述转移过程中,渣打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管控表现不尽人意。在这些转移发生时,根西岛正执行通用报告标准(CRS)自动交换金融账户税务信息的相关政策。金管局因此对这项转移的时间点提出疑问,质疑客户是否试图避开他们须履行的CRS报告职责。 ​

针对这事,渣打银行今天发出文告,强调银行非常重视这件事,并主动向当局报告,对相关信托结构进行彻底审查。

渣打银行说,它在避税课题上采取坚定立场,既不向客户提供税务咨询;,也不协助客户逃税。银行也并不协助或帮客户隐瞒任何纳税申报义务。

银行还说,它没有发现这些信托有任何军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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