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申请消费税务退款,女关税局人员拒绝他们的申请,过后利用游客的资料索取退款,两年内骗取1万6000余元。
控方以10项触犯消费税法令和三项抵触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让61岁被告庞孝梅(译音)认罪。她今天认罪后,被判监15个月又四周,并得缴付2万4000余元罚金。
案发期间,被告是关税局人员,派驻樟宜机场消费税退款检查柜台,负责处理旅客的消费税退款申请。
被告在工作时收到游客的消费税退款申请,她会拒绝其中一些申请,然后利用这些申请者的资料,通过eTRS系统索取消费税退款。
此外,被告也使用eTRS自助退税服务器索取退款。
从2012年9月6日到2014年9月4日,她共骗取1万6000余元消费税退款。她把退款转入自己或别人的信用卡,以支付卡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