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IS遭判刑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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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一名企图在马来西亚去年国庆倒数庆典发动恐袭的20岁罗里司机赛阿米尔,昨天在吉隆坡高庭承认当时根据恐怖组织伊斯兰国组织(伊国组织、IS)马国籍头目莫哈末万迪的指示而行动,高庭判处他入狱36年。

赛阿米尔面对的四项控状包括接受莫哈末万迪指示、参与恐怖活动、支持伊国组织及持有与该组织有关的物品。他被控去年1月9日至8月27日期间,在万宜新镇甘榜双溪默拉鲁亚犯下这些罪行。

这些控状的刑期分别为16年、10年、五年及五年,一共36年。不过法庭宣判所有刑期同期执行,因此他只需坐牢16年。刑期从去年8月27日被捕日算起。

高庭司法专员阿都卡林宣判时说,伊国组织与莫哈末万迪都是当局在宪报公布的恐怖组织及恐怖分子,任何支持伊国组织的罪行都非常严重。“你(赛阿米尔)听取莫哈末万迪指示使用手榴弹、枪械及24颗子弹展开恐袭,也持续支持该恐怖组织,因此法庭必须严正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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