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总建议立法强制子女赡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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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华总)会长方天兴建议马来西亚政府效仿新加坡,立法强制子女赡养父母,因为社会上不时出现一些遗弃父母的子女。

方天兴昨天出席华总“百善孝为先,幸福满人间”为父母浴足活动时表示,新加坡1996年就通过“赡养父母法令”。

他说,新加坡是全球首个落实这个法令的国家。法令规定无论任何名义的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否则父母可以提告并追讨赡养费。

他说,中国2013年也实施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必须在经济等各方面照料老年人,雇主也必须提供假期让员工定时探望父母。“马来西亚律师公会2007年曾提出这个建议,我认为这是可行的。”

方天兴表示,民众应该关注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他说,统计显示马来西亚2030年时将成为人口老龄化的国家,再加上华人人口比率不断下降,以2015年时的统计看来,平均每对华裔夫妇才生养1.4名孩子。

他表示:“换句话说,马来西亚华人人口除了比率下降,还要面对老龄化,因此华人家庭成员人数肯定减少,这将导致老人或年迈父母的照顾、安顿或抚养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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