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警方首次援引“反假新闻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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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柔佛警方首次援引“反假新闻法令”,调查昨日有人在网上指柔佛王储依斯迈将到笨珍的宜康省商场“赞助”民众购物事件。警方也将援引通讯及多媒体法令调查散播不实消息者。

柔佛总警长莫哈末卡里尔今天发布声明表示,笨珍警方昨日上午10时左右接获投报,指大批人潮涌现笨珍宜康省商场。警方相信有人散播消息指王储依斯迈将到那里发放每人200令吉(约68新元)供民众购买日用品。

他表示,警方调查后证实上述消息为不实传言,并已在柔佛多个地区鉴定散播假消息的来源。

根据警方援引的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散播假新闻者一旦罪成,最高可罚款5万令吉(约1.7万新元)及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款每天1000令吉(约338新元)。

触犯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第四条文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约17万新元)或坐牢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款每天不超过3000令吉(约1000新元)。警方劝请民众转发任何消息前,应先查证消息是否真实,同时勿轻信社交媒体上未经证实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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