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律政司司长、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昨天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不会以“决定”的形式,强行在香港立《国家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周三(27日)以“决定”的形式通过香港高铁站“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在香港法律界引起争议,质疑“人大常委决定就是法律”的原则,香港大律师公会就批评人大常委会未提出任何基础和理据去“确认”有关安排是合宪合法。一些反对人士更忧虑,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后也可能采用“决定”的形式强行为香港国安法立法。
香港回归20年后仍未能遵循《基本法》23条为国安法立法,北京近年已不时对此表达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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