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政局

国阵政府出乎意料“放行” 伊刑法法案险些在马国会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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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统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昨天在下议院午休后复会时,突然援引议会常规提出临时动议,要求优先辩论伊斯兰党主席哈迪所提呈的私人法案。不过,就在朝野议员为此争辩了约40分钟后,哈迪却出现戏剧性的举动,要求展延至10月17日开始的下季国会会议才进行辩论。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反对党伊斯兰党主席、登嘉楼马江区国会议员哈迪阿旺昨天再次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伊斯兰刑事法(伊刑法)私人法案动议,为伊党执政的吉兰丹州推行伊刑法铺路,由巫统主导的国阵政府出乎意料地“放行”,让国会优先辩论此私人法案,招致在野华基政党民主行动党痛批“巫伊同流合污”,也令国阵华基成员党马华公会及民政党尴尬及难堪不已。

这是哈迪第三次以私人法案形式在国会提呈伊刑法动议,之前两次都来不及辩论,而昨天是下议院会议最后一天,按照一般情况,政府的法案和动议都会先行辩论,之后才轮到私人法案,因此哈迪提呈动议后,大家都不认为会有时间辩论。

不料,下议院午休后复会时,巫统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突然援引议会常规提出临时动议,要求优先辩论哈迪的私人法案,这突如其来的动议让民行党措手不及,该党芙蓉区国会议员陆兆福首先提出抗议,表示下议院从未允准辩论在野党提呈的私人法案,这次却果断“放行”,质疑政府背后有隐议程。

国家诚信党沙亚南区国会议员卡立沙末也质疑政府一直都以政府法案和动议为优先,为何这次却破例先辩论私人法案。

民行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要求班迪卡解释,为何趁沙巴和砂拉越议员不在议会厅内之际,批准该私人法案动议。昨天是下议院最后一天的会议,大部分东马议员都提早返回选区,因此议员出席率偏低。

民行党15名议员还一度站立起来要求记名投票,以决定是否优先辩论该法案。朝野议员为此争辩了约40分钟,就在闹得不可开交时,哈迪却出现戏剧性的举动,要求展延辩论至10月17日开始的下季国会会议。

哈迪较后在国会走廊受询时说,他决定撤回有关动议,是希望国会有更多时间辩论。他也特别感谢国阵政府允许他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

林冠英指伊刑法法案违宪

因为伊刑法课题而与伊党决裂的民行党则炮轰巫统与伊党在这件事上同谋,以捞取政治利益。民行党秘书长林冠英指伊刑法法案违宪,若国会通过,将造成马国出现“一国二司法制度”的问题。

林冠英也是槟州首席部长,他促请国阵其他成员党,包括马华、印度国大党、民政党及东马国阵盟党,表明对伊刑法的立场。“他们说过(若巫伊合作)会退出国阵,我现在要知道,他们是否会这么做。”

伊党青年团团长聂阿都直言不讳,巫统与伊党在伊刑法课题上合作。“这不是指控,因为合作确实存在,这是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

对此,马华总会长廖中莱指责巫统在伊刑法课题上违反国阵精神,他将迅速联络国阵其他的成员党,一起讨论这个宪政危机。

他强调,马华坚决反对伊刑法。“马华坚持奉行中庸之道和维护世俗体制,哈迪的动议势必改变这个体制,影响马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人民的生活,后果不堪设想。”

民政党主席马袖强呼吁总检察署和相关机构阻止哈迪落实伊刑法,因为这关乎所有国民的利益。

不过,马国副首相兼内政部长阿末扎希指出,伊党的私人法案一旦通过,在丹州落实的伊刑法只适用于穆斯林,而且这并非制定新法,只是赋权伊斯兰法庭以在丹州实行伊刑法,大家不必反应过度。

但分析指出,哈迪在巫统的协助下把伊刑法“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虽然没有让它即刻成为事实,却足以让所有对该法担忧的人饱受惊吓。

根据马国国会程序,任何私人法案只要获得国会议员的简单多数票就能通过。丹州政府已于去年3月在州议会通过“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典修正案”,如今只要伊党或其他国会议员在国会提呈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的刑事管辖权条文的私人法案并通过,以扩大伊斯兰法庭权限,丹州就能实施伊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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