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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反贪会:为选民付回乡交通费是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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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第14届全国大选随时可能举行,朝野政党也开始积极备战。反贪污委员会提醒各党,涉及贿选的候选人即使当选也会遭取消资格。该会表示,为选民付交通费让他们返乡投票也是贿选。


反贪会负责行动的副主席阿占峇基告诉《星洲日报》,一旦选委会宣布大选日期,选委会将成立一个包括反贪会和警方的执法组,专门对付向选民行贿者。“执法组将根据民众投报采取行动,并援引选委会法令、反贪会法令及刑事法典查案。”


他说,根据选举法令,候选人或政党一旦付钱或送礼给选民并要求投选他们,这些都算贿选。例如支付交通费让选民回乡投票,或付50令吉(约16新元)给选民要选民投选特定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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