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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窝藏非法移民法令应检讨
● 小河
根据报道,去年共有44名屋主因触犯窝藏非法移民法令被监禁6
个月至2年不等。资料也显示,这些屋主大部分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没有犯罪记录,其中一位是税务公司高级职员,另一位则是教会执
事,他们都是在无法证实租户的真正身分的情形下而犯法。其实他们
都不知道也无法去查询租户的身分,只是凭租户所提供的证件,才把
房子租出去。
我相信假如这些屋主知道租户是非法移民,非亲非故,他们是没
有理由冒险把房子租给他们的。当局坚持屋主要仔细查证租户的证件
才把房子租出,可是这些屋主都不是这方面的专才,要他们分辨证件
的真假谈何容易,更何况移民厅官员也在法庭上供证,表明无法分辨
证件的真假。
一般人都是通过房产经纪把房子出租,租户也是由经纪介绍给屋
主,屋主对租户的背景一无所知。经纪既然充当合约见证人,也向屋
主和租户收取佣金,就应该负这方面的责任。因此,租户一旦被发现
是非法移民,房产经纪实难辞其咎,应该面对法律的制裁,才是合理。
政府制定该法令的目的是在于更有效的制止非法移民,所以应该
对症下药,捉拿罪魁祸首归案,以快人心。希望有关当局能深入探讨
这项法令的细节,修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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