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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00)
社论:误坠法网
最近几起因非法出租房屋而使屋主被判入狱的案件,引起社会的
关注,被判刑者包括教会执事人员和大学高级讲师。他们在出租房屋
时大都曾检查过租户的证件,但后来发现证件是伪造的,屋主因而犯
了窝藏非法移民罪,被判至少六个月的监禁。据资料显示,因窝藏非
法移民被法庭定罪的,光在去年便有44名屋主,平均每月4人。
在小国寡民的新加坡,非法移民所造成的问题是很严重的。内政
部曾在报章答复时指出,去年因非法入境或逾期逗留而被逮捕的非法
移民共有1万7000人,尽管数字比前年减少,但仍然“令人无法接受
”。与此同时,新加坡人也几乎毫无例外地,认为非法移民是个须要
认真对待的课题。那么,屋主被判刑的事件,又为何引起商榷?
许多人认为,有关法令对屋主判处的刑罚,或许是太重了。因为
窝藏非法移民一经判罪,是不能以罚款来取代的,违法者必须坐牢。
这么重的刑罚只有贩毒罪可以比拟,人们觉得贩毒和非法出租房屋之
间,所犯的罪应该轻重有别。
另一点是,目前许多屋主被判罪,其实并非因为他们贪图租金,
蓄意窝藏非法住客,而往往是由于疏忽或无知。在不少案例中,屋主
以为检查租户的护照就行了,没有察觉对方是否非法入境或逾期逗留
。更多的人是只看到证件的副本,因为护照和工作准证的正本有时是
让雇主收藏着的,有的雇主以此来防范雇员的跑失。无论如何,人们
认为屋主这一来所负的责任太重,至少在出租房屋的屋主与聘用客工
的雇主之间,责任的轻重也应有所区别。
当然,出租房屋给外来移民,屋主仍宜加倍小心,而目前内政部
所提供的几项服务,也很值得大家注意。比如,屋主可以通过热线,
向移民与登记局或人力部查询租户的护照与工作准证,以辨真伪。但
我们认为,到新加坡租赁房屋居住,有关移民本身应负起一部分责任
。他们在租房之前,应先申请到一张“租房证”,证明他在新加坡的
合法居留期限,屋主凭这张准证,就可以放心租房屋给这名租户了。
负责签发准证任务的,可以是内政部属下的邻里警岗。
我们要促请当局注意的是,刻下把屋宇或房间出租的人,很多都
是老年屋主。他们多是在退休之后,趁孩子都长大而成家立业,把部
分房屋租赁出去以补贴家用。这部分屋主有许多教育程度不高,很有
可能成为疏忽与无知的受害者,看来应得到当局特别关注。我们的另
一点建议是,当局应对房屋租赁经纪采取更严厉的管制,杜绝为了谋
取佣金而不负责任的经纪。当然,这项措施对于正当经纪的正常运作
,是不会产生影响的。
事实上,内政部取缔非法移民所作的努力,是不容置疑的。但法
律的目的除了惩罚作奸犯科的人外,也应尽量避免无心之失的人受到
过高的惩罚,避免其本人和家属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大法官杨邦孝在
给一项上诉案进行判决,而须维持原判时,对被判刑者表示遗憾,这
说明了法令或有值得检讨的地方。大法官说,法庭是个执法机构,并
不是个立法的地方。因此要让法律更完善,就必须要靠立法当局。据
悉内政部正在检讨有关立法,我们也希望当局能多聆取民间的意见,
从善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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