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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00)
发“租屋证”给合法居留人士
● 海仑
非法移民会给社会造成混乱和不安,因此,我国政府严惩窝藏非
法移民者。虽然政府执法森严,但是根据报章新闻,单是去年就有44
名屋主因窝藏非法移民而被定罪,今年被定罪及被判坐牢的还有专业
人士。这些人是藐视法律?胆敢以身试法?
纵观报上刊登的“窝藏非法移民”的几起个案,发现多数被定罪
者是因无知而犯法,不是知法犯法。认真来说,不应算是“窝藏”非
法移民,因“窝藏”带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意,即明知是犯罪分
子(非法移民)而将之藏匿。
这些“窝藏非法移民”的人,都是在“不知情”、不懂得采取防
范措施以及在被蒙骗的情况下,误把房子租给非法移民。
移民与登记局发言人说,当局不断通过媒体提醒屋主在出租房子
时所应负的责任和采取的防范措施。可是,出租房子给外藉人士时,
即使按照移民厅所列的程序去做,如检查租户的旅游证件、身分证、
工作准证、居留期限等等等等,还是会让人蒙骗过关的,因为:
一、外籍人士可以拿有效证件来租房子,但是他们可邀朋友来同
住,这些朋友可能是非法居留者或非法移民。屋主若不住在同一住址
,便不得而知。
二、屋主把整间屋子租给合格的外籍租户,外籍租户暗地里把屋
子转租给非法移民。
三、现今科技发达,伪造的证件几乎可以乱真,让人认不出是假
的。
我的看法是:
*有房间或整间屋子要出租,最好不要直接租给外籍人士,但可
以由外籍人士的雇主代租出去,一切责任则由雇主承担。
*移民与登记局可发“租屋证”给合法的外籍居留人士,向他们
征收保证金,保证不让非法移民住进去,一旦发现有非法移民在屋里
住宿,除了没收他们的保证金以外,还得取消他们的工作/专业准证
,再把他们驱逐出境。
这样做,能保护屋主免因无知遭骗而坐牢,一方面也让那些有意
逾期居留的外籍人士知难(无栖身之所)而退(回去他们的国家),
从而控制非法移民的数目,最终做到杜绝非法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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