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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银行夺命 雨衣盗求死刑
抢银行夺命 雨衣盗求死刑
(台湾)
(2012-07-20)
(联合早报网讯)台湾自由时报报道,「雨衣大盗」王渊持枪抢银行案,台北地检署昨起诉王渊及其女友林香兰;起诉书指出,王渊在审判中若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并获得原谅,建请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反之,建议判处王渊死刑。
检方说,王渊原本坦承犯下2005年12月8日的台湾企银南京东路分行、2007年4月20日的合库中山北路分行及今年3月26日台湾企银南京东路分行等3起抢案。不过,他日前被提讯时,翻供否认涉及对保全员周国隆连开4枪(合库中山北路分行抢案),但弹道比对吻合,检方研判王渊规避强盗杀人重罪。
王渊被逮后,供出赃款729万元(新台币,下同)藏在大溪住家,并坦承以赃款453万元买下大溪房子给女友住,还以赃款201万元买BMW轿车,该车本月以132万元拍出,所得归国库;至于王渊以赃款买的房子也遭查扣择期拍卖,其他赃款,则供称挥霍一空。
由于王渊以林香兰名义购买大溪房产,检方认定林女是洗钱罪共犯。检方最后根据弹道比对等证据,认定王渊犯下3起银行抢案、得手4086万元,并造成保全人员1死1伤,昨依强盗、杀人、枪炮及洗钱等罪,分别起诉王渊及其女友林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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