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4/12/1999)
证券行新条例,到期未付款将隔天逼仓
● 陈俐燕
随着新加坡交易所修改了上市条例的细则,加紧逼仓条例,本地
多家证券行已纷纷采取行动,通知客户最新的结算和逼仓条例。此外
,为应付未来日益激烈的竞争,一家证券行准备在保证金户头业务上
大展拳脚,争取更多的客户。
于星期三和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合并的新加坡股票交易所上星
期三发给会员公司的文告中指出,在结算条例方面,那些没有在结算
期内付款的交易,会员公司必须立刻在第二个交易日逼仓。
在这之前,有关的细则指出,经纪商有权利在任何时候为未付款
的证券进行逼仓。然而,旧细则没有注明逼仓的时限,因此,经纪商
在逼仓方面具灵活性。
一些证券公司甚至给予客户较长的结算宽限期,作为本身的优势。
一家证券主管说:“过去,一些公司甚至给予客户长达两个星期
的对敲期。这自然吸引了短线投机者到这些证券公司去。”
王证券有意发展保证金户头业务
王证券在下个星期一(6日)开始就实行新的结算和逼仓准则。
也就是说,如果客户在6日买进股票,其结算期将为13日。该客户必
须在14日,下午6时前,付款给证券行。
如果该客户没有依时付款,经纪商就能在15日逼仓。
除此之外,为了配合本地证券业的迅速变化,王证券表示有意投
入更多资源,来发展其保证金户头业务。该公司过去在批准保证金交
易时较具选择性,并根据个别的情况批准,然而,它决定改变这方面
的方针,争取更多的客户。
据了解,每个保证金户头预料将介于10万至100万元。该公司也
将根据个别情况,批准更高的顶额。
此外,从明年1月1日起,王证券保证金户头的利率将从目前的8
%,减低至7.5%。
另一方面,吴控股的一名交易员透露,该公司实施的新结算条例
将在本月13日生效。这意味着,所有在13日或以后的购股交易,客户
必须最迟在结算期的第二天付款,否则,该证券公司将在隔天逼仓。
副总理李显龙准将本星期三在为新加坡交易所主持开幕时,宣布
了一系列进一步开放本地资本市场的措施。其中,股票交易的结算期
将从明年3月15日起,从原本的5个交易日(T+5),缩短至3个交易
日(T+3)。
李副总理说:“迈向3个交易日的结算期并不是最后一步,美国
主要的交易所正在探讨在一个交易日后结算,而交易当天就结算也不
是不可能的发展。”
缩短交易期将有助于减低经纪商所面对的风险。
本地证券公司的一名交易员说:“短期来说,结算期缩短肯定会
对我们有影响,不过,长期来说则未必。我们当然会感到担心,但是
这种趋势是不能避免的,我们只要走一步看一步。”
此外,他也指出,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是股市的表现。“如果
行情大好,结算期缩短的影响可能不大,因为,市场走高,人们不需
要太长的时间对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