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指控中国纤科主席吴新华犯法

中国纤科执行主席及总裁吴新华。照片在2008年于新加坡拍摄。该年中国纤科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
中国纤科执行主席及总裁吴新华。照片在2008年于新加坡拍摄。该年中国纤科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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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新加坡交易所(SGX)采取前所未有行动,到中国指控中国纤科(China Fibretech)执行主席兼总裁吴新华触犯多项中国刑法。

新交所文告指出,它对吴新华的指控,涉及中国刑法下的若干罪名。它是通过在新加坡和中国指定的律所提交指控,这些律所自2016年已经就该事宜为它提供法律咨询。

文告说,新交所也同时将此事提交给了新加坡有关当局。

中国纤科是新交所挂牌公司,大股东和主要业务、厂房和客户都在中国,以福建省石狮市为基地。该公司的股票自2015年11月底已停牌至今。根据该公司2015年的年报,吴新华(六十多岁)本人也是石狮商会副会长,并且自1999年便已是石狮市政协委员。

据了解,新交所昨天是向“中国公安部下属有关部门及石狮市公安局”作出投诉。新加坡当局则是商业事务局(CAD)。

新交所并没透露它指控吴新华哪些罪名。但此案相信是涉及中国纤科在中国的总计4亿7000万人民币(9500万新元)资金是否存在的疑问,以及吴新华不按程序批准支付4亿7000万人民币赔款给中国客户的事。

一家交易所跨境向外国当局作出这类投诉,这可能是世上第一宗。新交所的行动,显示它决心尽其最大能力处理此类事件。

吴新华此案已纠葛一年多,而在这之前(2015年11月中)新交所已撰文提醒所有挂牌公司在付款之前必须遵照程序和规定行事,包括进行独立性的调查和查证,以及委任第三方独立专家处理。但还是发生这一宗案子。

新交所该文中已表示,它预期突然发布财务恶化的公司,包括那些有客户索偿远高于原有售价的公司。而且,在纺织与运动品、制造、包装、零售与化学等行业的公司面对这类风险。新交所关注有关索偿似乎未经应有程序便付款解决。

根据之前的披露和报道,中国纤科在2015年11月底宣布,客户要求巨额赔款。而当时,审计师已发现该公司的账目问题,最后还是宣布无法确认公司在银行的款额。在2016年9月该公司宣布,独立董事和高级财务经理要求公司雇用中国可靠律师楼处理索偿以及采取步骤查证,不得未经董事会批准就承认责任或答应付款。但吴新华和另一名董事吴德直却擅自批准付款4亿7000万人民币给客户。

新交所一般除了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作出询问、发布警惕之外,也可能公开谴责违规的有关挂牌公司或负责人或把案件提交我国当局调查。但是,有的案子涉及外国大股东、海外资产及交易,我国当局在海外没有司法权。今年2月间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便呼吁国内外有关当局合作,调查可能违反本地条例损害股东利益的本地挂牌外国公司。该协会特别指出三只龙筹股的例子,说明股东利益受损的现象。中国纤科便是被该协会点名的其中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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