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亮:不要把创作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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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心理学奠基人米哈里提出一个“心流”的理念,他认为“心流”是指我们在做某些事情时,那种全神贯注、投入忘我的状态——这种状态下,你甚至感觉不到时间的存在,在这件事情完成之后,我们会有一种充满能量并且非常满足的感受。

创作型工作更需要成就感

米哈里认为更多的心流体验出现在工作状态,而不是休闲中。所以每一个工作者应该都渴望这样的“心流”体验,因为假如无法频繁更换工作,或干脆不工作,那么在工作中获得最优的心流体验,必然是幸福的。艺人因为从事的是创作型的工作,更是需要这种幸福感和成就感。

演戏就是演人及人物关系,所以从事演艺工作的人往往比较敏感,这种敏感有利于创作,然而同时又会在现实中显出脆弱的一面。这里谈论的“脆弱”主要是指在创作上。

新加坡艺人无法挑工作

新加坡的艺人大多数和电视台签约,用香港名导王晶的话就是“便宜、听话”。就算不签约的或签给其他制作公司的艺人,最终都要尊重电视台的安排,因为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在这种状态下,所有的艺人只要想同电视台合作,就必须满足电视台的要求,这无可厚非,那么矛盾在哪里呢?

电视台的作用就是提供包括娱乐、资讯、新闻等内容的视像。现代电视节目一般都是24小时滚动播出,日夜不停,所以需要大量的内容,无论是戏剧或综艺,都需常换常新,更何况如今还要应付新媒体的需求和竞争。于是显而易见的情况是作品良莠不齐,好坏参差。

在这个过程里,参与创作的艺人往往选择性极低,需要工作,需要曝光度,需要履行合约等等,不管什么原因,新加坡艺人绝对有机会碰到不喜欢又无可奈何的工作。这或许也是这行的残酷,就算提前预知作品先天不优,应该不会受观众喜欢,但你还得一个镜头一个镜头去完成,如果要对得起自己的专业,那就要认真对待每一次出镜,每一场戏。当然这里说的是艺人的主观判定,不同人有不同的判定,不然决策者也不会同意开拍。

靠两招自得其乐

既然创作的成就感满足感,对从事艺术工作的人来说尤为重要。那么,有了不好的判定后,又能如何获得“心流”呢?

米哈里给予的提示是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重新设计工作,使它尽可能接近心流活动。艺人在无从选择工作时,可以选择工作方法。例如尝试不同的演绎方式,进步或试验自己的演技,做各种尝试来了解自己的演绎能力。第二、米哈里认为要培养庖丁解牛那样的自得其乐性格。庖丁回答文惠君:“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艺人应该改变态度,与其怨剧本怪对手甚至恨导演,不如认真自我观照,从最基本的下手,试着在创作中寻找快乐。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能力和工作相匹配,那么任何时候获得“心流”的最优体验是有可能的,关键是不要把创作仅仅作为一种满足生存需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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