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梅达顺: 新中确立商事判决合作指日可待

新加坡大法官梅达顺(左二)昨天与中共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右二)会晤,讨论如何加强两国司法领域的合作。列席的有新加坡驻华大使罗家良(左一)和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新加坡高院提供)
新加坡大法官梅达顺(左二)昨天与中共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右二)会晤,讨论如何加强两国司法领域的合作。列席的有新加坡驻华大使罗家良(左一)和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新加坡高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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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大法官梅达顺解释说,当一个国家的法院所做的商事判决能获另一国承认并执行时,两国的商人便能更放心地与对方签约合作或交易,这有助于改善两国的贸易环境,推动经济繁荣。

新加坡大法官梅达顺表示,新中在互相承认和执行彼此法院的商事判决方面已有很好的基础,明文正式确立合作指日可待。

到北京参加首届新中法律与司法圆桌会议的梅达顺昨天结束访问前接受了新加坡媒体的访问,总结此次访问的心得,展望新中未来在司法领域可开展的合作。

梅达顺此行也与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以及中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举行了会晤。如何促进互相承认和执行商事裁决的合作,是他们讨论重点之一。

梅达顺向记者解释,当一个国家的法院所做的商事判决能获另一国承认并执行时,两国的商人便能更放心地与对方签约合作或交易,这有助于改善两国的贸易环境,推动经济繁荣。

新中目前虽然还没签署互相承认商事判决的协议,但实际上已按互惠原则开了先例。新加坡高院在2014年1月执行了中国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中国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则在2016年末执行了我国法院的判决。

为一带一路沿线国提供相关培训

梅达顺说:“我们目前已根据互惠原则而有合作的坚实基础,我乐观预期,很快就能提升这方面的合作。”

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扩大了两国展开司法合作的空间。梅达顺接受中国《法制日报》访问时指出,新加坡的仲裁、诉讼,以及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备受国际认可,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等机构也都具备最高的专业水准,可以有效、可靠及中立地为一带一路项目解决商业纠纷。另外,新中法院也可携手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第三方的法律和司法培训。

梅达顺告诉新加坡记者,科技是新中司法合作未来的亮点。

他昨天参观了中国最高法属下的国家法官学院,了解到中国法院近年在科技运用方面成效斐然,例如把数以千万计的判决放上网,以此提高司法透明度,或以大数据计算各类案件需要多长时间处理。

《法制日报》昨天刊登对梅达顺的访问,标题突出他对中国重视法治的赞许。中国近年在依法治国方面下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看得见的成果,不过其司法独立性和处理个别案件的做法,还是不时会受到舆论质疑。

梅达顺回答《联合早报》提问时说,每个国家都需要寻找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秩序,并按本国的法律处理敏感案件,新加坡不去评断别国的制度是否被新加坡接受,别国也不应这么评断新加坡。

他说:“聚焦那些课题的风险是会造成分化而不是带来团结。我们的目的是寻找合作的共同平台,为两国人民带来福祉。如上所述,我们在很多方面可以取得实质的进展。”

下一届新中法律与司法圆桌会议明年将在新加坡举行,两国将成立工作小组,协助会议达成和落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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