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巴刹卖河豚 渔业局:可能含剧毒

槟城市政厅虽然禁止售卖河豚,可是当地巴刹普遍有售卖河豚的摊子。(星洲日报)
槟城市政厅虽然禁止售卖河豚,可是当地巴刹普遍有售卖河豚的摊子。(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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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综合讯)马来西亚槟城渔业局警告,当地巴刹售卖的河豚可能包括含有剧毒的品种,食用了含毒河豚可能窒息而死。

槟城市政厅虽然禁止售卖河豚,但当地巴刹一直都照卖不误,民众也习以为常,可是最近媒体纷纷报道槟城巴刹公开卖“有毒河豚”,引起当局注意。

槟城渔业局峇都茅渔业教育中心发言人莫哈末诺尔说,当地海域常见的河豚包括月尾兔头鲀(Lagocephalus lunaris)、鲭河豚(Lagocephalus wheeleri)及白鲭河豚(Lagocephalus spadiceus)。其中,月尾兔头鲀含有剧毒,其他两种河豚则无毒。可是,这三种河豚外观相似,只有尾巴及背鳍形状不同,一般人很难分辨。

莫哈末诺尔指出,月尾兔头鲀的毒素藏在鱼皮、肠、胆汁、心脏、卵及子宫,因此人们在切割鱼肉时一有失误就可能导致整只河豚染毒。“一旦食用染毒的河豚,就会引起人体肌肉组织,尤其是呼吸系统的肌肉组织瘫痪,严重的话可能在六至24小时内窒息死亡。”

没有法令禁渔民捕捉河豚

莫哈末诺尔表示,渔业局虽然禁止巴刹售卖河豚,但至今没有相关法令禁止渔民捕捉河豚。

他说,马来西亚甚少发生吃河豚中毒的事件,但十多年前曾发生数宗。他建议规定渔民及批发商向卫生局申请相关执照,并参考日本规定考取河豚厨师资格的做法。

槟城峇都茅金枪鱼码头的渔民表示,他们确实捕获和出售河豚,政府官员最近曾上门收集资料,但并没说什么,还说可以放心卖给批发商。

45岁的渔民吴乔风告诉《星洲日报》:“官员两星期前才来拍照取证,但至今没告诉我们答案(可不可以继续卖),只说可以继续捕,继续切。”他说,他们将一种称为“Ooi Gui”的黄色河豚肉卖给批发商已经十多年,从不曾听过有人吃了中毒。

槟岛市政厅公共卫生及执照小组主席王耶宗说,市政厅是禁止销售河豚的,包括处理过的河豚。当局若发现鱼贩不遵从指示,将立即撤销其营业执照。他说,环境卫生与执照组本月3日已发出通告,禁止鱼贩在市厅管辖范围内食肆或巴刹销售河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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