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两箱香蕉,换来六个月牢饭。
无业汉为了“想吃香蕉”,竟然从超市偷走两箱香蕉,结果全程被超市电眼拍下。
温金城(40岁)今早面对两项偷窃控状,控方以其中一项加以提控,被判监禁六个月。
这起案件今年8月4日中午12点左右,发生在芽笼路一带的昇崧超市。
被告在案发时,先把放在超市外价值36元的一箱香蕉,搬到超市对面的后巷,然后回到超市,再把一箱香蕉搬到该后巷。
超市经理注意到被告所搬走的箱子上,没黏上“已付钱(Paid)”的贴纸,因此起疑,他向同事确认超市当时没有人购买香蕉后,决定查阅超市的闭路电视。被告的所作所为被电眼拍下。
他们到“藏蕉”的后巷,只见到未开的两箱香蕉,没看到被告。他们四处搜寻,后来在附近的咖啡店发现被告,要他跟随他们回超市。被告起初不肯,但他们提到查阅超市的闭路电视时,他终于同意跟着他们。
法官在庭上问被告,偷那么多香蕉的用意何在,被告回答:“我只是想吃香蕉。”
法官也指出,被告案底很多,其中包括抢劫和偷窃等罪名。
法官表示希望他能改过,并语重心长地说:“你只差一根香蕉或一个苹果,就要被判改造性监禁了。”(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7.10.2016《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