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昇菘嫲判终身监禁打鞭 主谋李士荣向法官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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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希望下半辈子都失去自由,恳求法官判我死刑。我毁了自己的一生,只希望以死还债求个心安。”

绑架昇菘集团老板林福星母亲黄来宝(81岁)的被告李士荣(44岁)昨天被判终身监禁和鞭打三下。

李士荣的代表律师在案件下判前念出他在狱中亲笔写的求情信。李士荣提到,在接下来的岁月里他将受尽精神折磨,因为他没了自由,也没有生活目标,所以求法官判他死刑。他也在信中请求黄来宝原谅他。

高庭法官陈成安劝李士荣不要绝望,当局会在他服刑20年后检讨他的刑期,到时仍有望获释改过自新。法官说:“你还年轻……总是有希望的,人不应该失去希望。”

案件事隔近三年画下句点,林福星接受《联合早报》电访时说:“这起案件有了结果,大家也安心了。人遇上困难,事情过了就必须学会放下,不要一直纠结于过去。”

他透露,母亲的生活早已恢复正常,只是因为脚没力气所以上巴刹必须坐轮椅并由女佣陪伴。她现在有时还会请朋友到家里打四色牌。母亲的爱非常伟大,遇到危机时仍一心想着儿子。林福星也感谢大家关心和警方的帮助。

李士荣在2014年1月8日绑架黄来宝,在这之前的半年他至少六七次到林福星住家外,观察黄来宝的生活习惯,干案前做了充分准备。案发当天上午约11时30分,他谎称林福星在公司跌倒,在后港2道把黄来宝骗上他租来的车。

他之后禁锢黄来宝12个小时,同天晚上收到200万元赎金后放人。案件今年8月和9月进行三天审讯,庭上揭露李士荣起初把目标锁定“股票王”林荣福的子女,后来改变主意。

代表李士荣的塞尔瓦奈都律师早前促请法官减轻他控状,律师辩称绑架控状的一个要素是干案者的犯罪意图,但是李士荣即使没收到赎金也打算放人。

法官昨天发表裁决推翻律师论点,认为他对条文的解读过于狭隘和站不住脚。另一方面,法官接受控辩双方针对刑罚的陈词,认为判李士荣终身监禁和鞭打三下是恰当的。

律师求情时透露,李士荣小时候住在学校对面的租赁组屋,同学都嘲笑他家里穷。当时母亲安慰他说只要用功读书,长大赚钱就没人会取笑他。但是他20多岁时父亲中风,他月入2200元却得花1900元支付疗养院费用。

律师说,李士荣当时感到失落,开始酗酒,债台高筑。他虽然已不住在租赁组屋,但债务却继续累积。“他确实是因个人贪念而犯案……不过他的行为也与他悲哀的人生脱不了关系。”

在绑架过程中,李士荣的同居密友王振文(52岁)曾助他看守黄来宝,王振文去年承认一项协助虏拐罪被判坐牢三年。

绑架勒索罪的刑罚是死刑,或终身监禁外加鞭刑。(部分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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