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屋变“杂货店” 卖鸭血兔肉 农粮局:食用动物血 禁止进口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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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港组屋单位变“杂货店”,出售“走私”鸭血及麻辣兔肉,农粮局表示,本地全面禁止作为食用的动物血液,并已就此事展开调查。

《新明日报》昨天(16日)报道,后港组屋有单位变“杂货店”,不仅卖蔬菜干粮,甚至还出售“走私”鸭血,以及麻辣兔肉。记者接获通报后,乔装顾客上门,发现单位内应有尽有,包括菜、葡萄和小番茄,而女老板也透露,出售鸭脖子、鸭血、鸭肠、酒螺和麻辣兔肉等。

农粮局回复《新明日报》询问时指出,根据当局规定,本地禁止进口以及贩售作为食用用途的动物血液。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民众若私自进口鸭血、猪血等作为个人食用用途,也一样属于违法行为。

农粮局发言人也告诉《新明日报》,所有的食品入口商都必须和农粮局注册,而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附上相关的入口准证和文件资料。本地进口肉类和肉制品受严格管制,商家只能从受农粮局认可的国家及农场进口这些物品。此外,农粮局也会从中抽取食物样本进行安全检测。

农粮局目前正对这起事件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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