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年使用假资料,通过电召德士服务Grab开设至少五个账号,短短三个月内乘搭至少131次的霸王车,拖欠2700多元车资,前天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


被告蔡关泉(18岁)共面对131项欺骗控状,控方以18项加以提控,涉案日期是2015年6月30日至7月15日。


被告认罪后,前天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


案情显示,被告在涉案期间,利用不同的手机号码及电邮地址,开设多个Grab账号,而所输入的转账卡(debit card)号码来自不同的银行户头。


干案期间,被告乘搭至少131次的Grab“霸王车”,累计的车资高达2739元96分。


每次设立Grab账号之后,被告就会因付款户头里的存额不足而遭限制,但他很快又另设新账号,以同样的手法继续干案。


他的伎俩终究被拆穿,Grab公司后来查出,被告每当预定德士服务时,所使用的转账卡都出现问题。


调查人员趁被告某次再度干案时,吩咐德士司机将他送往Grab总部,通知警方逮捕他。


被告所骗得的车资,他至今未做出任何补偿。


被告的一名友人陈宗俊(18岁),也曾以相同手法犯下欺骗等罪状,他上个月已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4月7日的《联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