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惊动警竟要求助讨债 三人监3个月至5个月

2015年1月,“六人追债队”到福南食阁“老火汤”摊位立牌讨债,还砸摊、赶客,追债情景触目惊心。(档案照)
2015年1月,“六人追债队”到福南食阁“老火汤”摊位立牌讨债,还砸摊、赶客,追债情景触目惊心。(档案照)

字体大小:

福南食阁追债风波,涉案六人为追债到“老火汤”档口砸摊、赶客,惊动警方到场后,还敢敢要求警方协助他们讨债,当中三人今天被判入狱三个月至五个月。

《联合晚报》在2015年曾报道,一支“六人追债队”,于当年1月15日一连两天到福南食阁“老火汤”摊位立牌讨债,被指拦客、抢食、砸摊,还要老板支付1万2000元的“追债费”。

警方后来在非法集会的罪名下逮捕七人,包括追债公司(Double Ace Associates)的老板陈金东(洋名法兰基),及职员李贤贤、陈大卫、杨志明、邓伟良、林文栋和邱庆凌。

七人于当年2月14日被控,但之后案件一再展期,时隔两年后,其中三名被告陈大卫、林文栋及邱庆凌的老火汤案件,今天终于有了结果。

陈大卫(1项控状)被判入狱三个月、邱庆凌(2项控状)则被判入狱五个月,两人获准延至5月15日开始服刑,目前保释在外。

林文栋(五项控状)被判入狱四个月,刑期即日生效。部分被告也涉及其他案件,目前仍在审前会议阶段。其他三名被告的案件,预料将在下周下判。

案情显示,受害人是李莉莉(35岁),事发时她是摊位的收银员。

六人事发当天陆续到场,赶走摊位客人后,要受害人通知老板到场,为他所欠下的债务负责。

保安人员及管理层接到受害人的通报后到场,尝试调解不果,管理层随后报警。

六人始终不肯离开,“轮番上阵”驻守在摊位前,警方到场后,他们仍不听警员的口头劝告,称他们这么做是“合法的”。

他们还要求警员协助他们讨债,警方唯有要求支援,第二批警员之后抵达。

后来,六人称不会离开,会在食阁里吃午餐,警方见他们没有取走摊位的任何现金,在给予最后一次口头警告后,先行离场。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4月21日的《联合晚报》。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