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裤女郎被指 偕女童店内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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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裤女郎被指带着四岁女童,到杂货店偷香烟,女童拿了香烟转头就跑,女郎假装要提钱借故离开,被店员拦截时,还理直气壮拿出包包让他们搜查,殊不知电眼已拍下整个过程。

这起案件发生在3月16日,上午11时左右,地点是勿洛蓄水池路第121座组屋的一间杂货店。
杂货店老板黎国祥(35岁)让记者看闭路电视捕捉到的干案画面。
视频显示,穿着热裤和紧身白衬衫的女郎,带了一名年约四岁的女童,走进杂货店。
她蹲下和女童说话,用手指了指门口,然后到柜台买一包香烟,未还钱就把香烟交给女童。
女童接过香烟,转身就朝杂货店门口跑去,女郎则掏出信用卡要付钱。
“她的卡无效,而且身上没钱,后来假装要去提款机提钱,也快步跑了出去。”
店员马上跟出去截住她,她回到杂货店,还当众把包包掏空,以示“清白”。
黎国祥摇头苦笑道:“她理直气壮说没拿我们的香烟,还叫我们搜她的包包,里面哪里会有香烟,香烟不是早就让小女童拿走了吗?”
店员当场报警,不过热裤女在警方抵达前就离开了。
老板说:“她欺骗我们就算了,还利用小女童的无知,要她拿香烟跑掉,太不应该!”

杂货店老板:女郎非附近居民

杂货店老板相信,女郎并非附近居民,附近商店的业者也称没看过她。
黎国祥表示,他们不曾见过热裤女和小女童。
“我们在这里开店28年了,可是我们都没看过这个女子,问了附近的商店,他们也说没见过。”
隔壁杂货店的老板郑和兴(60岁)在这里营业已有30多年,也说不曾看过热裤女郎。
“这里多数是熟客,陌生人来的话,我们很容易认得出的。”

公布热裤女照片
警方找她  助查窃案

警方日前发出文告,并公布了热裤女的照片,欲找她协助调查一起商店偷窃案。
警方呼吁公众,若有任何线索,可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上网址www.police.gov.sg/iwitness通报讯息。所有资料将绝对保密。

女郎脚绑黑带  疑似监视器

视频显示,热裤女郎左边脚踝绑着黑色带子,疑似监视器。
热裤女穿着火辣、脸画浓妆,黎国祥却指出,她左脚踝绑着厚厚的黑色带子。
“她脚踝绑着的,看似是追踪监视器。”
据了解,脚踝绑上追踪监视器的,是被当局批准在家服刑或缓刑之人所佩戴的。
据记者观察,除了杂货店里的电眼,附近也有多台警方电眼(PolCam)。据悉,热裤女后来到隔壁座与小女孩会合,再一同离开现场。

老板:警示不法之徒
闭路电视视频  制成截图贴门

杂货店老板将闭路电视视频做成截图,贴在大门口,警示不法之徒。
黎国祥告诉记者,杂货店去年装修,闭路电视是在去年9月才装置的。
“之前曾发生小偷窃案,但偷的都是小样东西,也不常发生,我们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才装了电眼。也还好有装,不然她不承认,我们也没有办法。”
他们在那里营业已28年,是头一次遇到这么大胆的小偷。
“她为一包10元的香烟铤而走险,还带着小女孩一起来干案,值得吗?”

小评论:于心何忍? / 联合晚报总编辑蔡深江

那是电影里的情节了,通常是走投入路,迫于无奈,才会带着四五岁的孩子到店里施计,天真无邪的小孩顿成共犯。
然而,偷的是香烟,现实生活的情节比编剧更复杂,更是犯了众怒。不能想象如果她是这个小女孩的母亲,怎么下得了手?只为了一包解瘾的烟。
心疼小女孩懂事的配合,转身就跑,完成了使命。小女孩不晓得自己犯了法,只知过后或许会被称赞。女郎的可恶行径,罪行远比偷一包烟严重百倍。
谁来帮助那个小女孩?这个社会要人溺己溺,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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