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搞小三离婚还分得婚姻资产 法官裁定:夫得43%

两人在结婚时购买的组屋,离婚时翻脸争房产。(示意图)
两人在结婚时购买的组屋,离婚时翻脸争房产。(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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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搞小三还要分老婆的资产?美容院女老板查出破产丈夫在外有小三,而且还可能和小三生了小孩。丈夫申请离婚时,还和妻子争美容院资产,坚持要分一杯羹。

这对夫妻是在1992年结婚,育有24岁和18岁的儿子。其间,丈夫曾在2003年被宣告破产,2014年才脱离穷籍。

根据离婚判词,丈夫在2015年和妻子分居满三年时申请离婚。同年,妻子也派私家侦探暗中调查,发现丈夫搞外遇,甚至可能和外遇有了孩子。丈夫承认搞外遇,但不愿透露到底有没有私生子。

两人离婚时,对婚姻资产分配产生歧见,包括妻子开的美容院是否可视为婚姻资产。

法官最终根据《妇女宪章》判妻子的美容院生意为婚姻资产,丈夫获判美容院加上两人银行户头存款与公积金存款的43%资产。但双方都不满判决,都提出上诉。

据判词,妻子认为丈夫不该获判美容院资产。美容院原本是她的独资企业,但2013年,美容院成为私人有限公司,妻子的兄弟也加入。她声称自己只是美容院员工,美容院因此算不上婚姻资产。就算丈夫有份,妻子坚持美容院生意在2014年年底,只值3万120元。

丈夫不接受妻子说法,指美容院以往盈利每年达8万多元至10万多元,但盈利在2014年突然跌倒只有2120元,令人难以置信,他怀疑妻子没照实出示美容院财务状况。

法官认同丈夫的疑虑,但指他没有出示相关证据,进一步的支持他的说法。

法官最后综合手上所有的证据,裁定美容院生意目前值六万元,并把这笔钱列入婚姻资产;经分配后,包括美容院、银行户头存款与公积金存款在内,丈夫获判房屋以外的婚姻资产的43%,妻子则获判57%资产。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9月21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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