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私家车转为私召车须付100元行政费

(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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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月1日起,车主要把私家车转为私召车,须支付100元的行政费;已改为私召车的车子要恢复私人用途,也得付同样的费用。

此外,这类车主无须向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简称ACRA)注册一家公司,把车子的拥有权从个人名下转到独资企业或公司名下。但是他们仍须购买商业汽车保险。

陆路交通管理局在本月19日发信通知相关业者有关转换及拥有私召车的新规定。

随着优步(Uber)和Grab召车平台盛行,有越来越多车主为了赚外快,把私家车改为商业用途,提供私召车载送服务。

根据陆交局早前提供的数据,今年首三个月,共有约6600辆私家车转换用途,当中相信有不少是兼职或全职的优步或Grab司机,他们把私家车转为注册在独资企业或公司名下,以提供专车载送服务。

去年,转换用途的私家车比前一年激增八成,超过2万1800辆。相比之下,2013年私召车未盛行之前,仅有874辆。这些数据也包括被租车行收购后、“割名”到公司旗下的出租车。

针对为何取消须向ACRA注册的规定,陆交局昨晚截稿前未给予答复。至于收取100元行政费,它在通告中表明是为了收回监管成本。

全国私人出租车司机协会执行秘书莫哈默兰迪受访时说:“取消向ACRA注册的规定可降低当私召车司机的门槛,但希望当局能考虑调低100元的行政费。”

三个月前入行的黄姓私召车司机(51岁)说:“我之前只付了11元的转换费,如今一下子调高到100元,当然会有人不高兴。”

Grab发言人则说:“取消了原有规定,新私召车司机的注册程序可简化,即使得付转换费,或许还是较负担得起,而且不久后还可在网上办理转换用途的手续。”

全国德士师傅协会执行顾问洪鼎基指出,既然私召车基本管制条例已在7月生效,包括规定新的司机须先考取职业执照,就没必要继续沿用旧条规要求车主向ACRA注册。

百胜汽车集团主席梁南兴说:“这项调整只是扫除不必要的规定,但还在偿还车贷的车主,如果转换私家车用途,可能会造成银行的混乱,因为一般上银行向商用车收取的利息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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