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修订准则 修复受保留建筑不可擅改原设计

好些受保留的旧店屋原有的“一门两侧窗”门面设计,如左边的店屋,已被改为“两门一窗”,如右边两间店屋。多建的一道门一般直通二楼,方便业主分租楼上楼下的空间。(陈渊庄摄)
好些受保留的旧店屋原有的“一门两侧窗”门面设计,如左边的店屋,已被改为“两门一窗”,如右边两间店屋。多建的一道门一般直通二楼,方便业主分租楼上楼下的空间。(陈渊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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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征询专家意见后将修订四条准则,确保受保留旧店屋在重新发展过程中,保留建筑的历史特色和集体记忆。例如受保留店屋原有的“一门两侧窗”门面设计,不能改为“两门一窗”。业主也不能随意为了多建一道可直接通往二楼的门,而拆除其中一个窗口。

市区重建局修订受保留旧店屋的修复准则,并收紧修复条件,今后可要求发展商在为某些地段的受保留建筑施工前,委聘文化遗产顾问,以更好地保护这些旧建筑的原貌。

市建局在约两周前发通告给建筑师、业主和发展商等,透露已完成对受保留旧店屋和洋房修复准则最新一轮的检讨。

当局征询了本地和外国建筑师和修复专家的意见后,决定修订四条准则,确保受保留旧店屋在重新发展过程中,继续保留建筑的历史特色和集体记忆。

例如已改为非住宅用途的受保留店屋,其原有富娘惹特色的“一门两侧窗”门面设计,不能改为“两门一窗”。要是窗户底下墙面铺有雕花等装饰瓷砖,业主不能为了多建一道门以直接通往二楼,而拆除其中一个窗口。

此外,在市区外历史区(Secondary Settlements)的受保留建筑之间或毗邻的腾空地段(infill sites)建造新建筑或新翼,建筑前侧高度不能超出受保留建筑的屋脊,以免新楼“喧宾夺主”。

市建局受询时说:“最新修订的修复准则旨在更好地保护独特的建筑原貌和空间特色,保留和提升历史建筑和地区丰富的文化遗产和特性。”

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建筑与可持续设计系助理教授杨茳善博士受访时指出,已改为商业用途的受保留旧店屋,有越来越多的门面被业主改为“两门一窗”的设计,这样做就可划分地面和二楼的空间,出租或出售给不同人。

这类旧店屋建于客纳街(Club street)、安祥路、直落亚逸街、厦门街(Amoy street)等地。

参与修复准则检讨工作的杨茳善说:“一些店屋门面已受到保护,但因为它们的设计相当罕见,所以确保更多其他门面保持完整很重要。这次修订准则意义重大,可保护受保留建筑的空间特征,防止这类门面设计消失。”

建筑古迹修复顾问公司Studio Lapis合伙人何永轩指出,随着人们越来越重视历史文化遗产,新准则更清楚列明获允许的修复工作,确保受保留建筑的特色不会在重新发展的过程中流失。

“新准则可确保历史建筑与新添建筑的设计不会显得不和谐,对整体街景也不会造成影响。”

发展商或得聘文化遗产顾问

市建局上一次修订修复准则是在2011年。

当局今后销售涉及受保留建筑的地皮,可要求发展商委聘文化遗产顾问,在施工前对有关建筑的历史、重要性、现状及建议进行的修复工作,展开彻底调查和评估。

例如不久前从备售名单“勾出”的Zouk旧址若锦街(Jiak Kim street)地段招标就有这项要求。

市建局说,这是要确保文化遗产相关问题获得充分解决,并很好地融入发展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中。“分享知识与经验,也有助提高整个行业对文化遗产修复的意识和水平。”

新加坡传统文化学会会长李振达博士说:“这是令人欢迎的举措,能确保发展商将地段的文化遗产适当地纳入考量。”

到目前为止,已有超过100个地区的7000多栋建筑获列为受保护建筑。据早前媒体报道,受保留店屋有超过5000栋,一般建于1840年至1960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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