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指示两法律机关合作 陷纠纷夹心家庭可望享廉宜律师服务

最高法院昨早举行新司法年开幕礼,大法官梅达顺(中)步入会场。(林国明摄)
最高法院昨早举行新司法年开幕礼,大法官梅达顺(中)步入会场。(林国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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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梅达顺说,关于“低收费”律师服务,大体上的想法,是发展一个受刑事法律援助计划的成功所激发的低收费模式。计划一旦落实,将有助那些不符合无偿法律服务,但又负担不起律师费的夹心层。

新司法年昨早(1月8日)开幕,大法官梅达顺指示家事司法法院和律师公会合作,探讨提供“低收费”律师服务,让卷入家庭纠纷的夹心层国人,获得负担得起的法律服务。

谈到“低收费”律师服务(Low Bono),大法官说:“大体上,想法是发展一个受刑事法律援助计划的成功所激发的低收费模式。”

刑事法律援助计划在1985年设立,为面对非死刑罪的被告提供刑事法律援助,但申请者必须通过一定的支付能力调查,才能获得援助。

计划一旦落实,这将有助那些不符合无偿法律服务,但又负担不起律师费的夹心层。

新司法年开幕礼,由大法官梅达顺、总检察长黄鲁胜及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Gregory Vijayendran)致辞。

大法官在致辞中表示,家事司法法院在2014年10月设立后,推行多项计划都奏效,包括为协议离婚的案件推出简化过程,以减少怨偶之间的怨气。通过简化过程的协议离婚案比率过去三年逐年增加,由2015年的24%增加至2016年的37%,至去年的49%。

他说,家事司法法院也推出包括孩童参与的纠纷调解(Child Inclusive Dispute Resolution)和“亲子协调”(Parenting Coordination)计划,而离婚手续也变得更加简易。

他透露,取得临时离婚裁决的平均时间也缩短了,从2012年的68.6天缩短至2016年的53.1天。取得最终离婚裁决的时间,也从2012年的155.3天缩短至2016年的114.6天。

婚姻资产分配等附属事项出现争议的离婚案,也在逐年减少。前年,只有少过7%的离婚案,因离婚原因或附属事项出现争议。

大法官说,起争执的案件少了,是因为过去数年提供更多的调解、辅导和其他措施,鼓励离婚男女在化解歧见时减少火药味。

允准记者公众在上诉庭 用电子器材发送即时消息

另一方面,大法官也宣布,从下个月起,记者和公众获准在最高法院上诉庭里,使用电子器材边听审边发送即时消息,但仍禁止录音、摄影和录像。

大法官提到,有鉴于从庭室发送正确即时新闻的需求越来越高,最高法院上诉庭去年审理城市丰收教会案的刑事动议时,试行让记者即时报道新闻的做法,获得良好反应。

他指出,记者在庭内负责任地使用电子器材,并未干扰庭讯,“所以,我们决定从下个月起,允许记者和公众从最高法院上诉庭发送即时新闻。”

不过,这只限最高法院上诉庭。大法官提醒,在庭内录音、摄影和录像仍禁止。

大法官在去年的司法年开幕礼上,已强调科技在未来司法领域里将扮演重要的角色,司法人员须探讨如何善用科技,甚至重新思考一些现有的运作模式。

昨早,大法官表示,法庭已开始与新加坡法律学会及政府部门合作,研究探讨借助科技来协助法庭运作,如借助视讯科技来举行“虚拟聆讯”,目前,一些计划已开始在进行和发展中。

大法官说,法律学会一直协助律师应对受科技颠覆的影响,如鼓励使用科技法律和接受本地司法的“科技化”。

这一方面,大法官特别指出,法律学会推出的未来法律革新计划(FLIP:Future Law Innovation Programme),就主要协助一些律师事务所利用科技来进行一些法律程序,提高科技和法律这两项专业的合作,可喜的是这项计划获得律师事务所的热烈反应,自去年9月份,就已有近50家事务所提出申请,其中21家已获准参与启用的创新科技计划。

大法官在致辞中透露,今年4月4日至6日也将举行首届科技法律节(TechLaw.F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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