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玩具武士刀闹事 悍女脚踢头撞女警

被告陈玉虹。(网络照)
被告陈玉虹。(网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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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悍女带玩具武士刀在咖啡店闹事,后拒捕并爆粗,被抬进警车时还脚踢头撞女警。她被判监三个月,罚款400元。

被告陈玉虹面对公共滋扰及使用武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两项控状。案情显示,被告去年8月31日晚上约7时,与一名男友人在位于义顺11道第418座的咖啡店,欲和一名女食客共桌,当时被告手中的文件摔在桌上,引起女食客不满,两人起争执,女食客后来离开。

约15分钟后,被告在讲电话时,又忽然拍桌喧哗,其他食客要她安静却不果。友人试图将被告带走,但被告不肯,还用英语大喊:“我哪里都不去!”,更警告友人不许碰她。

在喧闹中,附近男食客看到被告桌上放着一把武士刀,于是报警,但过后证实,那是一把闪着LED灯的玩具武士刀。

警方到场后带被告到组屋底层问话,欲逮捕她时,被告非常激动,极力挣扎,一度被多名警员压制在地。被告后被抬上警车,过程中仍不停反抗,大声喊叫并爆粗,还挑衅警方除非打断她的腿,否则绝对不上车。

警方将被告抬入车内,被告伸脚挡着车门,一名女警要将被告的脚移进警车时,被告乘机踢她的左手,女警左手顿时一麻,被告之后还用头撞女警的右额头,导致女警头昏。被告最后被判监三个月,罚款400元。(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1月16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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