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少涉4度强奸13岁少女 公开裸照不雅照

被告许荣光不认罪,案件今早在高庭开审。(陈斌勤 摄影)
被告许荣光不认罪,案件今早在高庭开审。(陈斌勤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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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蔡厝港恶少当起街头党头目,不仅涉嫌四度强奸13岁少女,用扳钳恐吓她,还逼她拍裸照和不雅照,甚至将照片公开,少女这才报警揭发恶行!

被告是25岁的自雇青年许荣光,他涉嫌在21岁时,于2013年11月至隔年1月四次强奸当时仅13岁的少女,被控强奸、刑事恐吓和蓄意伤人等12项控状,他不认罪,案件今早开审,预计为期8天。为保护少女的身份,法庭发出限制令(gag order),媒体不能刊登她的姓名等资料。

控方的开庭陈词指出,少女是在2013年下旬通过当时仅16岁的少年傅义鸣,认识他的“老大”,也就是被告许荣光。

用扳钳砸墙 恐吓口交

被告涉嫌在2013年11月至12月间,指少女跟傅义鸣的女友起纠纷,把她约到蔡厝港第一乐广场(Lot One)旁的KTV,结果在楼梯口强奸她。

几周后,他再次把她约到同一地点,这次更涉嫌使用扳钳砸墙,恐吓她为他口交,第二度强奸她后,还逼她脱光衣服,拍下她的裸照,传给傅义鸣。

同年12月至隔年1月24日之间,被告涉嫌连同傅义鸣及另外两名党员,把少女带到蔡厝港弯第672A座组屋的楼梯口,涉嫌第三次强奸她。

2014年1月25日,被告原本约了少女在同一座组屋单独见面,但她害怕对方会做什么,要傅义鸣同行,岂料他涉嫌第四次强奸她之后,竟要她跟傅义鸣合拍不雅照,还将照片拼贴起来,发给朋友放上网。

拼贴图疯传之后,少女终于报警,这才揭发此案。受害少女今早出庭供证,控方要求清堂审理。(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1月16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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