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照网上传 美姐遭除冠

蔡诗欣(左二)在2016年比基尼美姐中夺冠。(取自面簿)
蔡诗欣(左二)在2016年比基尼美姐中夺冠。(取自面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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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基尼美姐摘冠后,称主办方没兑现承诺给完3000元的奖金,指有“卖奖”之嫌引发轩然大波,主办方反指网上流传美姐的裸照,她因涉及行为不检毁约而除冠!

第二届比基尼小姐蔡诗欣(22岁)告诉《新明日报》,她在2016年2月参加由Lumiere International主办的比基尼选美赛,并在比赛中夺冠获得3000元奖金。不过她称摘冠后,主办方不守信用,至今仅获当中500元现金,日前在面簿上贴文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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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诗欣称至今仅获当中500元现金。(取自面簿)

她说,参加比赛的过程花费不少,不仅要支付报名费、刊登费等等。她指主办公司在比赛结束后没有兑现承诺若,认为有“赚钱”之嫌,如在“卖奖”。

“我和该公司的合约截至去年4月,而我也已做好本分,但公司却一直找我麻烦,通过面簿和电邮骚扰我,最后还撤下美后荣衔。”

她称,去年11月已针对此事报警,但在今年1月还收到该公司寄来的律师信,要求她针对指控道歉,或做出六位数的赔偿。

“公司负责人昨晚又电话联系我,要求我取下面簿贴文,还称若果不照办将对此事发布文告,但我并没答应,也打算农历新年回国后报警处理,采取法律行动。”

主办方:已报案

记者联系上主办方,发言人陈慧琳受访时否认“卖奖”之事,反指对方诽谤。她解释,美姐获得3000元的冠军奖金,其中1000元是现金,其余2000元是模特儿合约。1000元分两次发放,分别是在夺冠当下及在下一届比赛后。

“蔡诗欣夺冠后,立即获得500元的现金,当时我们也通知她关于此条例,她也同意。”

陈慧琳补充,当公司发现美姐的裸照在网上流传,认为这将严重损害公司的声誉,因此决定取消公司给她的所有机会以及美后头衔。

“对公司而言,美姐除了亮丽的外表外,更重要的是品行良好。不过,蔡诗欣却不是一个好榜样,公司在无奈下做出决定。针对她对公司的诽谤,我们已报案,并采取法律行动。”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2月14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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