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男友图强暴 姐撞破狼口救妹

被告两次企图强奸女友的小女儿。(档案示意图)
被告两次企图强奸女友的小女儿。(档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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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送货员到女友家过夜,却两次企图强奸女友的17岁的女儿,一次女友刚好回来,他只好停手。另一次,17岁女受害者的姐姐因为要到主人房上厕所而发现,保住她的清白,并揭发他的恶行。案件于2012年3月11日和13日发生,地点是北部的一个组屋单位。为保护受害人的身份,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

被告被控四项罪状,包括用手指性侵她、企图强奸和非礼罪。他否认有罪,经过11天的审讯后,今年1月19日被判罪成,法官将在本月23日下判。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目前42岁,是一名送货员,已经离婚。受害人当时年仅17岁,准备进入理工学院求学,她的父亲在2010年过世,母亲隔年和被告成为恋人,受害人一直称他为“叔叔”。

受害人与母亲同睡主人房,母亲睡双人床,受害人睡单人床,但两床并排。她还有个姐姐, 有自己的房间。

被告在2012年开始经常在女友家过夜,在3月11日和13日两次企图强奸少女。

第一次:3月11日凌晨12时至4时之间

少女的母亲外出参加朋友的生日舞会,少女和被告单独在主人房里。她在睡梦中突然感觉不舒服和疼痛,醒来后发现被告用手指性侵她。

她十分害怕,转过身趴在床上避开被告,但被告却得寸进尺,企图霸王硬上弓。

少女不断踢腿转身,张口咬了他的手臂,被告非礼她的胸部。就在此时,少女的母亲回家,被告赶紧溜回自己的床上。

少女怕影响母亲和被告的感情,不敢告诉她,母亲发现她还醒着,她淡淡说刚醒来。

第二次:3月13日晚上11时

当晚,少女的母亲又外出参加生日舞会。单独在房里时,被告再次压住少女,非礼她的私处和胸部。少女害怕吵到姐姐不敢出声,一直低喊着“走开,走开”。

在最后关键时刻,她看到姐姐因为要到主人房上厕所,而出现在主人房门口,被告发现门口有人后立刻滚回自己的大床。

少女走出家门,躲在楼梯口一直哭,不久后,表姐、母亲和警察都赶来了,少女这时才说出实情。

被告否认指控,还说少女在瘙他的痒,两人只是在床上玩。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2月14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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